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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补助对象61句集锦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

1、区扶贫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补助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情况,做好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

2、联系电话:0954-6011024(县扶贫办公室)

3、一是每年3月份和9月份由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将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信息与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

4、③短期技能培训。对16—6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期补助3000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含管理费、教师课酬费、教材资料费、实验实习耗材费、教室租用费)、学员伙食费、住宿费、前往企业就业交通费、误工费、考评费等,其中学员参加培训误工费补助按30元/人.天计发,由承办培训机构发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员。对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每人一次性奖励800元。

5、按照自治区扶贫办的通知,20x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开始了,请相互转告,确保贫困学生按时申报:

6、在湖南,失业保险金能一次性领取吗?如何网上申领?

7、一是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内的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至学校所在地的在族亮盯校生,同时享受补助政策。

8、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全市脱贫户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9、答: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脱贫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10、答: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从2015级学生开始,以学生的学制年限为补助年限,分学期申请,分学期发放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扶贫巾帼励志班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已在广西扶贫信息网上申请并获得补助的学生,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原用户名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上传本学期学籍就读证明。

11、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年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该项补助资金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x〕77号〉),雨露计划补助学生根据实际人数给予补助。

12、属于2016年以来脱贫户的学生和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劳动力,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属于202015年退出户的按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的60%执行。202015年退出户中的脱贫不稳定户以及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学生和劳动力在按程序消除风险前,雨露计划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不受差异化政策限制。

1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巩固“消除4600”成果,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现将我区实施20xx年雨露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4、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

15、公示时间: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22日

16、助学补助每一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即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进行申请,11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1月底前补助到位。

17、四是各地扶贫部门可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统计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情况。

18、答: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符合“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条件的,可以登陆广西扶贫信息网,点击“雨露计划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根据所读学历层次选择相应的补助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资料,户籍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审核通过后,县级财政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补助资金划拨到农户一卡(折)通。

19、  实施方式: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扶贫补助项目由市州、县市区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年度计划,确定具体培训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培训可采取委托农业院校、专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技术协会、专家现场培训、农家课堂等灵活多样方式进行。培训补助标准:市级培训120元/人天,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县级培训100元/人天,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

20、(此件公开发布)(雨露计划通知二)各村委会、广大村民:

21、答:就读于“两广”协作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广西按“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政策,每学期补助1500元/人;广东每学年补助3000元/人,补助二年级。

22、半年以上职业技能培训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助2000元。

23、为使雨露计划补助政策覆盖到所有接受职业教育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学生家庭,现就如何申请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助学补助事宜通知如下:

24、  主要内容:通过资金补助,帮助失学、辍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学习,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25、(3)拥有汽车包括农用四轮车、大型机械设备的;

26、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其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27、贫困户中的复员退伍士兵(含技术军士,下同);

28、20x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的申报时间为: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29、  主要内容:围绕当地特色产业或主导产业发展,在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着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提高其科学致富能力。

30、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院校等)及职业本科的在籍在读全日制学生。

31、  扶持对象:因贫困面临失学、辍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义务教育、普高教育、高等教育阶段学生。

32、以2013年省定扶贫标准(5500元以下)并录入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低收入农户、2015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20xx年认定的农村困难家庭,以及其它农村特别困难家庭为补助范围,其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等(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为补助对象。根据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低收入农户与民政、残联、公安、财政、地税、工商、房产、社保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掌握低收入农户家庭经济、投资、入股、住房、车辆、纳税、享受社会保障等情况。其中,下列六种情况不宜列入补助对象(家庭有特殊困难的除外):

33、答:不可以。必须是“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才可以申请补助。

34、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35、脱贫户(含 202015 年退出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员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程序消除风险后,不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注: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劳动预备制、预科生、两后生等不属于雨露计划补助范畴)。

36、(2)拥有商品房或在城镇有门面房(店面、商铺)的;

37、补助资金按照上、下学期分期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支付,每学年分秋季、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每学期各发放750元,直到学生毕业。

38、补助资金按照上、下学期分期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支付,每学年分秋季、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每学期各发放750元,直到学生毕业。

39、学生在填写雨露计划时填写“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学籍内容”。信息一定要按要求填写完整,银行卡号写户主的社保卡号,必须准确填写常用的手机号码,以备接收审批进度短信通知。

40、  主要内容:通过宣传发动和资金补助,引导和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创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41、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参加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

42、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宁乡振发〔2021〕20号)要求,经各级审核、村级公示,无异议,并在宁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有448人符合2021年秋季雨露计划项目补助标准,现将资金予以下发,请认真组织实施。补助标准为1500元/学期/每生,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形式直补到户,此项补贴要在2022年1月24日前补贴到位。

43、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上报区扶贫办。区教育局对扶贫部门移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区扶贫办经公示后,报区财政局发放助学补助金。

44、答;原则上“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通过财政部门划拨到农户一卡(折)通。如有特殊情况,学生本人家庭未办有一卡通的,由学生家长或者学生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扶贫办提交情况说明,由县扶贫办负责“雨露计划”业务干部帮助解决。

45、答:对网上申请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学生,初审通过后,县扶贫办按生源地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示,同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通过后,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春季是6月30日前,秋季是12月31日前)由县财政部门直接划拨到农户一卡(折)通。

46、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须通过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审核、县(区)级审定、社会公示、直补到户等程序实施,确保扶持资金瞄准对象、到户到人、应补尽补。具体工作运用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施。

47、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48、0954-6518020(好水乡d政办公室)

49、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扶贫补助项目

50、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不含清退户及标注不享受政策户,下同)。

51、答: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有关文件精神,“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有明确的申请时间,如果当年度的“雨露计划”网上申请时间已经截止,不能再申请。

52、答:无法登录有两个原因:(1)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不符合申请条件;(2)网上注册的信息和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信息不匹配,存在个人信息错误的情况,需要核实修改,需要学生本人和乡镇扶贫工作人员联系,把正确的信息报到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统一修改。

53、将原来的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并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自2017年下半年起取消申报环节,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确认学籍后,由各地扶贫办直补到有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54、扶贫工作建档立卡的青壮年农民(16-45岁);

55、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发放方式直接拨付给学生家庭。

56、文秀巾帼励志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2021年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文秀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 每学期补助2000元/生

57、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

58、以上事宜也可通过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村委会、乡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乡村振兴局进行详细咨询。

59、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须通过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审核、县(区)级审定、社会公示、直补到户等程序实施,确保扶持资金瞄准对象、到户到人、应补尽补。具体工作运用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施。

60、答:“雨露计划”是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以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途径,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专项扶贫措施。我区“雨露计划”主要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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