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思想主张
1、第霍布斯是近代唯物主义的杰出代表之一。就他的整个哲学体系论,他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机械唯物主义者。他占有继往开来、不可否认的重要地位。唯物主义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产生于古代东方各国和古希腊、古罗马;二是近代唯物主义,或曰唯物主义的复兴,就是十七至十八世纪的机械唯物主义;三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的基础上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这之后,才在人类历史上确立了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从以上前提出发,霍布斯形成了他的社会契约论,也就是他的契约法和公民义务的思想,这在西方政治哲学中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3、霍布斯同其他早期启蒙思想家一样,摆脱了神学观点之后,开始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并企图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来研究社会事物,从理性和经验中提出了某些规律,建立了自己的思想体系。他的全部政治理论是从他的人性观和自然法学说两个出发点推导出来的。
4、总体上,霍布斯是推崇国家权力,这适应了当时国家统一的要求。
5、如果我们承认霍布斯所谓政治社会依赖于“信约”的断言,承认他对“信约”本身的特点的断言,那么服从市民法(即便我个人认为它不正当)的义务自然就作为一种一以贯之的道义论的一部分而出现了。接受他的利己主义道德心理学,这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并不是逻辑上必要的。即便我们完全拒绝这种心理学,只要我们承认两个前提,首先,政治社会依赖于一份“信约”,该“信约”规定,要服从任何被立为“国法”的规则,其次,违背信约总是在违背义务,那么就可以得出他想要的结论,即只有当市民法认为可以让我自由时,我才能自由地基于何为正当问题上的个人意见来行动。
6、与孟德斯鸠等人的分权主张不同,霍布斯认为构成主权的各项权力都是统一不可分的,他反对分权的主张,认为主权如果由几个机构分掌,就会使国家机能失调。他将国家分为三种政体,即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并认为君主政体最好,因为君主政体能避免内乱。
7、《利维坦》全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论人类”,开宗明义宣布了作者的彻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般的哲学观点,声称宇宙是由物质的微粒构成,物体是独立的客观存在,物质永恒存在,既非人所创造,也非人所能消灭,一切物质都于运动状态中。第二部分“论国家”,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中人们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于是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地志,服从他的判断。第三部分“论基督教国家”旨在否认自成一统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其主要矛头是针对罗马教会,大量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领婪的种种丑行劣迹,从而神的圣洁尊崇,教会的威严神秘,已经在霍布斯的笔下黯然失色。(霍布斯的思想主张)。
8、总之,从历史的角度去看,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的贡献是远大于其局限的。并且,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于和谐社会的建立,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同样有着可以借鉴的地方。他那种重视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强调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完整、重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和地位的思想对和谐社会的建设来说,同样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只要我们从国情出发,予以正确的分析和扬弃,必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带来进步。
9、霍布斯认为,人们从遵从自然律的指令出发,应寻求和放弃他们的权利或自由,进行社会契约的制订。人们避免无政府主义和互相争斗的自然状态而进入公民社会的契约,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协议。他认为:“权利的相互转让就是人们所谓的契约。”
10、《伊利亚特》这幅扉页画就是很好的例子。这幅图呈现了问题的两面,一边是希腊,一边是特洛伊,不过,虽然他们相对而立,却在共同支撑和守卫这本书。在霍布斯本人翻译的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扉页,也采用了类似的构图:斯巴达国王剑指民主领袖伯里克利,但两者都背靠立柱,站在书名旁边,共同保护这本书。
11、但是,目前的权威-教会,在霍布斯看来,已经不能胜任维系契约关系的权威一职,其最根本原因是教会神权严重影响了社会的进度,尤其是生产力和自然科学。因此,霍布斯提出,要让国家成为维系社会里人之间契约关系的新的权威。
12、接着,霍布斯又提出自然律的概念,认为人为了确保生存和安全,需要用自然律来约束那无限制的自然权利。自然的第一律就是每个人都应“寻求和平、信守和平”。这是对生存关注的逻辑的延伸。从第一自然律就能推出第二自然律,这就是:“在别人也愿意这样做的条件下,当一个人为了和平与自卫的目的认为必要时,会自愿放弃这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而在对他人的自由权方面满足于相当于自己让他人对自己所具有的自由权利。”
13、(1)进步性:第一次系统的用社会契约论解释了国家的产生及基础,批判了君权神授论,确立了近代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本形态。
14、反思:占有性市场社会是否是理解霍布斯政治理论的必要社会预设?
15、反对将选举权 给予所 有公民, 防备 有产和无产者,器重中产阶级。反对人民主权,反对民主政体,主张 混合 制度
16、自由理论 (重点关注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个性自由,反对政府干预)
17、霍布斯:“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或具有同样的广延”。
18、关于第一点,有个问题需要考虑,霍布斯本来应该强调那个问题但却几乎没有这样做。在霍布斯看来,主权者产生于权利的自愿转让,在这一转让过程中,他未来的臣民把“自然状态”下原本属于自己个人权利的东西转让给了他。通过这一转让行为,我们每个人转让给主权者一种权利,即自行规定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权利。但是这一转让的目的在于促进我们每个人的安全和舒适生活。当我们放弃自行判断如何实现安全与舒适生活的权利时,我们并没有放弃对安全与舒适生活本身的权利。这种“放弃”并不是通过以主权者为“一方”以“人民”为另一方的契约来进行的,而是通过每一个人与其他人之间的契约来进行的,其中,主权者是受益人但并不是契约的一方。尽管如此,霍布斯却非常明确地说过,要想让这一转让行为得以完成,受益人就必须接受所提议的权利转让行为。“权利的转让既要有转让者的意志,也要有接受者的意志,缺了任何一个,权利都无法转让。”因此,尽管霍布斯并没有就这一点说很多,但这里确实存在一种协议,在政治社会建立时,主权者确实是协议的一方。霍布斯特别说明,他并不是你我之间那种协议的一方,根据那种协议,我们放弃了自己大多数的“自然权利”,唯有他没有放弃任何自然权利。但他是那种协议的受益人,你我所放弃的权利都转让给他了,他接受了这种转让,而一旦接受,我们就可以认为他理解并接受了一个条件,即要以我们所有人的保存和利益为目的来运用转让给他的权力。这并不影响霍布斯最想要得出的那个结论:你我罢免主权者或向他问责的行为都不可能是正当的,因为我们已经一致赞成事先就授权主权者发布任何命令,只要他自己认为那种命令很好。我们不能因为我们认为他的命令无助于权利转让的目的就加以反抗,因为我们已经明确地赞成,要由他来判断什么事情有助于这个目的。但是这已经足以表明这里真的有一种协议,主权者通过接受主权就成为了其中的一方,根据该协议,主权者在使用臣民转让的权利时,必须真诚地相信可以促进权利转让的目的。这就足以解释,即便假定所有“不正当”都可归结为违背契约(我们很难说霍布斯完全成功地把这一假定坚持到底了),为什么仍然可以说主权者有可能“不正当”,要受制于自然法,并且负有各种沉重的义务。通过接受主权,他实际上就已经订立了契约,不能把自己的命令交给任何委员会或部长会议来评判,而且只有当他凭自己的良知认为自己的命令是为了共同的安全与幸福时才能发出命令。因此,他所犯下的不正当即便不是任何法庭可以审理的罪行,但如果有必要也可以看作是违背了那条重要的自然法:“信约一旦订立,就应该履行”,这丝毫不偏离霍布斯思想的主要观点。
19、(1588-1679)早期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生于英国维尔特郡的一个乡村牧师家庭。自幼聪颖好学,15岁进入牛津大学学习。曾在欧洲大陆旅游过多年,结识许多科学家,并做过培根的秘书,思想深受培根影响。
20、承担了这一人格的代表人被称为主权者(Soverignist),并且拥有君权(SovereignPower),而其余的每一个人则都是他的臣民(Subject)。臣民subject不能违背与国家签下的“契约”(即权利的转让和放弃)。
21、这恰恰就是康德在仅仅符合法则(law)的行为和出于法则的行为之间所作的区分。不过他们之间也有一个典型的差异,即霍布斯试图把有德之人作为行为依据的法则归结为一条单一的法则,即以恰当的方式许下的诺言必须遵守。而且霍布斯也面临曾经被用来针对康德(无论是否公允)的那条反驳,即一种不意欲任何东西而只意欲符合法则(因为它是法则)的“善良意志”是形式化的、空洞的。
22、在主要使他们感兴趣的问题的范围内,也就是在有关经济机制的逻辑性的问题的范围内,那个时期的理论家所采用的方法,可以作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来加以辩护,而且他们的研究成果,就其本身而言,实质上并没有受到这种方法所固有的限制的损害。
23、关键词:霍布斯;自然法;义务;主权者;命令
24、“约束良心的法则既可能被一种与之相悖的行为违反,也可能被一种与之相符的行为违反。如果一个人在做出一种符合这种法则的行为时认为这种行为并不符合法则,这个行为实际上也违反了法则。因为尽管这个行为本身符合法则,但他的良心是违背法则的。”
25、霍布斯将惩罚分为神的惩罚(神罚)与人的惩罚(人罚)。神罚就是自然的惩罚,由违反、破坏自然法而来。人罚是根据统治者的命令所施加的惩罚,分为体刑、财产刑、名誉刑、监禁和放逐等,或者是它们的混合。体刑是根据施刑者的意愿直接施加在身体上的刑罚,如鞭笞、伤害、死刑等。财产刑不仅是剥夺一定数量的金钱,而且也包括剥夺土地或任何其他一般以金钱买买的财物。名誉刑就是施加某种国家使之成为不名誉的损害,或者剥夺某种国家使之成为荣誉的利益。监禁就是一个人被公共当局剥夺自由的情形。放逐就是一个人为了一种罪行而被判处离开一个国家的领土或其中的一部分,并永远或在规定时期内不得返回的办法。
26、霍布斯曾经将这张扉页画的草图呈献给当时在巴黎流亡的、后来成为国王的查理二世,所以我们判定这张画能够展现他的政治主张。对比《论公民》的扉页画,可以发现,两张的内容都是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imperivm)。imperivm在拉丁语中是中性,《论公民》上的形象是女性,而《利维坦》的形象是男性。他也头戴王冠,手中持有正义之剑,这张图最上面一行写的是:世界之上没有权力能够与他相比。权威是一个古典的概念,因而在《论公民》中它是一位古典女神,但是《利维坦》的扉页画中,非但没有穿成古典的样子,而且根本没有穿衣服,因为它不是自然人,而是一具由公民构成的身体。
27、霍布斯于1588年4月5日出生在英国南部马尔斯贝尔附近的维斯堡镇的一个牧师家庭。父亲是一位贫穷的牧师,母亲是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霍布斯少年时代由其伯父抚养,在教会学校里学习。他天资聪颖,15岁时进入牛津大学学习经院派逻辑和亚里士多德哲学。1607年大学毕业,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610年经人推荐,做了卡文迪什伯爵的家庭教师。在担任家庭教师期间,跟随主人一起游历了欧洲大陆的许多地方。在游历过程中,结识了英国剧作家及诗人本・琼生(1572-1637)、哲学家培根(1561-1626)等人,并担任过培根的秘书。1628年,霍布斯发表了一个希腊历史学家修昔的底斯(公元前460一公元前400)的英译本,抨击民主政体,主张君主制。1637年,霍布斯从欧洲大陆返回英国。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后,他又逃往法国,并在法国居住了11年之久,并担任过当时逃往法国的威尔斯亲王即后来的查理二世的数学教师。1642年写成《论公民》一书,在阿姆斯特丹用拉丁文发表。1651年在克伦威尔的允许下,在英国公开出版《利维坦》一书。霍布斯一生的最后20年,正处于英国旧王朝复辟时期,他因此而受到迫害。1675年他离开伦敦,移居外省。1679年12月4日,因病去世,终年91岁。霍布斯的著作有《论公民》(1642年)、《论物体》(1655年)、《论人性》(1658年)、《论政体》(1650年)、《利维坦》(1651年)等。其中以《论公民》和《利维坦》最为著名。
28、以赛亚·伯林在评价C.B.麦克弗森的著作《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提到,这部作品“具有杰出的原创性,想象力以及智识力量”伯林此处的赞誉是否违心,我们留待读者在笔者介绍完伯林对本书的批评之后再做结论,但是笔者仍然认为麦克弗森的这部著作,运用当时流行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范式研究早期现代政治思想,不失为是一种别出心裁的政治理论探索。虽然其理论预设与结论甫一提出便被百般诘难,但是这部作品强调了历史背景,尤其是社会经济史背景对于早期现代政治思想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可以说,这种方法是对当时理论界主流文本解读范式的一种挑战。在缺少重要语境预设而呈现出来前后逻辑不一的政治思想中,这种范式认为除了作者可能不能意识到这种预设,抑或这种预设已成当时社会共识——思想家有意隐藏或掩饰一部分社会或语境预设以避免得罪读者而遭受迫害尽管麦克弗森在这里没有提到列奥·施特劳斯这一名字,但可以充分肯定的是他参考了施特劳斯的写作成果,并隐含地提出了施特劳斯关于洛克隐微写作的著名论点。
29、在政治事务方面坚决自信其智慧的人是会有野心的。因为不在议会或行政方面任公职,具有智慧的荣誉就会失去。这样说来,言谈侃侃的人都偏于有野心,原因是口才在他们自己和别人看来都是智慧。怯懦往往使人犹疑不决而坐失行动的良机。如果一个人遇事斟酌,到采取行动的时刻临近时还看不清怎样做最好,那便说明采用哪种方式在动机上的差别并不大。因此,这时还不决定便是掂斤播两的计较琐事而坐失时机,而这就是怯懦。节俭在穷人虽然是美德,但却使人不适于完成需要许多人的力量来一起完成的事。因为他们的努力要用报酬来哺育和保持活跃,而这样则减弱了他们的努力。有口才而又善于逢迎,就会使人相信这人,因为前者是假象的智慧,而后者则是假象的仁爱。如果再加上善于用兵之名,就会使人们去归附和服从具有这两种品质的人,因为前二者保证人们不会受他的伤害,而后者则保证人们不会受外人的伤害。缺乏学识,也就是对因果关系无知时,就会引导人们或甚至强制人们去依赖旁人的意见和权威。因为所有与事实有关的人,如果不倚靠自己的意见,就必需倚靠自己认为聪明胜过本身而又看不出为什么要欺骗自己的别人的意见。对语词意义的无知就是缺乏理解,这种情形不但会使人去信赖自己所不知道的真理,而且也会去信赖错误,甚至连自己所信赖的人的荒唐话也会相信,因为不彻底理解语词是既不能识别错误,也不能识别荒唐话的。由此可见,人们会根据各自激情的不同而对同一事物给与不同的名称,比如赞成某种个人意见的人,称之为意见,而反对的人则称之为异端邪说;然而异端邪说也就是个人意见,只是怒责之意更大而已。这同一原因还使人们在没有研究和深刻理解的情况下不能区别许多人的统一行动和群众的多头行为。比方说,对于罗马全体元老院议员杀喀提林的统一行动和许多元老院议员杀凯撒的多头行动就不能区别。这样一来,他们就会把一群人的多头行动当成人民的统一行动,而这一群人则可能是为一个人的怂恿所操纵的。不知道权利、公平、法律与正义的原始结构和成因时,就会使人把习惯和先例当成行为的准则;以致认为习俗所惩罚的事就是非正义的,而对自己能够举出例子或(如像那些横蛮运用这种虚假的公正尺度的法律家所称呼的)先例说明是习俗所不加惩罚或加以称誉的事则认为正义的。这正像小孩一样,除开从父母师长那里接受来的教训以外便没有其他的善恶行为的准则。所不同的只是儿童坚守其准则,成人则不然。因为长大成人、不像那样听话以后,他们就会忽而讲习惯、忽而讲理性和忽而讲理性、忽而讲习惯,只看怎样对自己合适。当自己的利益需要时,他们会放弃习惯,而一遇到理性对自己不利时,他们又反对理性。这就是为什么是非之说永远争论不休,有时见诸笔墨、有时诉诸刀枪,而关于线与形的学说却不是这样,因为在这一问题上什么是真理人们是不关心的,这种事对人们的野心、欲望和利益并没有妨碍。我毫不怀疑如果“三角形三角之和等于两直角”这一说法和任何人的统治权或具有统治权的一些人的利益相冲突的话,这一说法即使不受到争议,也会由于有关的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采取把所有几何学书籍通通烧掉的办法,而受到镇压。不知道远因时,人们就会把一切结果都归之于直接因和工具因,因为他们所能认识到的原因就是这些。于是在所有的地方,当人们苦于捐税时,便会向公务人员泄愤,也就是向包税人、税吏和其他管理公共税收的官吏泄愤,并归附于反对官府的人一边。这样一来,当他们弄到没有希望申诉正当理由时,便会由于害怕惩罚或羞于接受宽恕而同时向最高当局进攻。对自然原因无知时,会使人轻信,以致许多时候对不可能的事情也相信。因为这种人看不出其中的不可能性,所以除了认为这一切都可能真确外再不知道任何相反的情形。由于人们喜欢在众人中让人倾听自己,于是轻信又会使他们撒谎。这样说来,无知本身虽然不带恶意,但却能使人相信谎言而又加以传播,有时还会编造出谎言来。对未来的关切使人探求事物的原因。因为关于原因的知识使人能更好地以最有利的方式对现在进行安排。好奇心或对于原因的知识的爱好引导人们从考虑效果而去探索原因,接着又去探求这原因的原因;一直到最后就必然会得出一个想法:——某一个原因的前面再没有其他原因存在,它是永恒因,也就是人们所谓的上帝。因此,要深入研究自然原因,就不可能不使人相信有一个永恒的上帝存在;只是他们心中不可能存在符合于神性的任何神的观念。正像一个天生的瞎子一样,听到人家谈烤火取暖而自己也被领去烤火取暖时,他很容易认识并确信有某种东西是人们所谓的火,而且是他所感受到的热的原因,但却想象不出是什么样子;而且他的心中也不可能具有看见过火的人的那种观念。同样的道理,人们根据这个世界上可以目见的事物以及其令人称羡的秩序可能想象到有一个原因存在,这就是人们所谓的上帝,然而他心中对于上帝却没有一个观念或映象。还有些人很少或根本不探求事物的自然原因,然而由于不知道到底是一种什么力量可以大大地为福为祸,这种无知状态本身所产生的畏惧也使他们设想并自行假定有若干种不可见的力量存在,同时对自己想象出来的东西表示敬畏,急难时求告、称心遂意时感谢,把自己在幻想中创造出来的东西当成神。用这种办法,人们根据其千差万别的幻想,在世界上便创造了无数种不同的神。这种对不可见的事物的畏惧便是每个人自己称作宗教的自然种子;还有些人不用这种方式敬拜或畏惧这种力量,在这种人身上便成为迷信的自然种子。许多人都看到了这种宗教的种子。其中有些人看到了之后便把它加以培植和装饰使之成为法律,同时还根据自己认为怎样最能统治别人并能最大限度地使用他们的权力的方式,对未来事件的自然原因任便加上自己编造的说法。
30、第从政治理论上看,霍布斯更是一个划时代的人物。他的《利维坦》可以同古代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遥相匹比。尽管在亚里士多德之前有苏格拉底,在霍布斯之前有马基雅维利,但从理论的系统性以及深度和广泛上说,他们都比各自的前人更胜一筹。因此,如果说亚里士多德是西方古代的第一个政治思想家,那么说霍布斯是近代的第一个政治思想家,他是当之无愧的。古代的政治学始终同伦理、道德糅合在一起,多数思想家都强调人们之所以要在国家中生活是为了求得善的、道德的生活,而且亚里士多德是作为奴隶主的思想家立论的。霍布斯的政治理论则完全摆脱了伦理、道德和宗教的束缚,以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代表早期新兴的大资产阶级和贵族发言。
31、教会将欧洲错误和不确定的传统与假装和不确定的历史,混在一起,忽悠大众,以实现统治;
32、提问:霍布斯的思想让我想到了卢梭的“公民宗教”,卢梭认为国家要利用宗教唤起公民的情感,国家不是一个理性的人,而是有感情的人。霍布斯会怎么看待“公民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