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绝色原文赏析
1、 她把我领到食堂:“记得吗?”——呵呵,我记得呢,这是我们第一次吵架的地方。那天中午我没和你一起吃饭,和别人吃的,你一个人来到的食堂,看到我之后就开始耍脾气,我一直哄你,最后和你一起吃的饭,那应该是我见过你最生气的一次了吧。说句实话,还挺可爱的。
2、奶奶没读过书,小时候家里穷,奶奶很野。山林间,菜地里,小溪中,捉鱼,偷菜……后来嫁给了爷爷,又闹了一阵,总算安定了下来,又操劳了半生。知道现在,还是那么闹腾。
3、卞之琳成于一九三0年至一九三七年的作品,示范了对作家的多元影响之间必然的有机关联。尽管所谓的文学影响,无意识的成分要大过有意识,暧昧要甚于清楚,但是它们的共存绝非偶然,并且体现了一种不仅和谐而且相互定义,相互强化的关系。因此,我们不单要认定影响的来源,不论是本土还是外来的,我们还必须研究诗人如何将这些影响融合到他的作品中。对卞之琳来说,两方面携手并存:一是他所承认的与西方现代主义的认同,二是很少明白表述的道释思想的倾向。中国传统的无常和逍遥的观念可能是导致诗人接受现代主义的最初的背景。反过来说,现代主义的“非个性”论和意象并置及“面具”的手法使他赋予道释思想以具体的表述。另一方面,虽然现代主义诗学给卞之琳灌输了对艺术自主性的尊重,即艺术应当以艺术的标准来判断,但是卞之琳的道释倾向似乎使他避免最终将艺术本质化或视为超越性的永恒。在理论和实践上,卞之琳都极重视创造过程本身;然而,这种敬意不能单单归结于西方的影响,因为宇宙中无所不在、生生不息的创造力,也是道家思想的核心。在此意义上,卞之琳的作品可视为一个相当独特的个案:透过对传统的吸收来建立现代性。
4、这诗篇描绘的就是生命的极致。荷马在哪里?他无所不在。关于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真理,什么是力量,我们必须通过荷马的撞击,来靠自己重建自己的伦理和良心。即便是他的过失也带有令人景仰的历史积淀,是点亮我们批判精神的火花。
5、不管现代汉诗史上,反传统的呼声多么大,出现多么频繁,作为一个课题,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受到极大的关注,引发很多的争议。胡适在其一九一七年的《文学改良刍议》中提出的改革计划,正是要在新语言、新形式和新内容的基础上建设一个新的文学典范。现代汉诗的先驱构想的激进改革所遭遇到的困境,在一九一0到二0年代的新诗中明显可以看到。正如胡适坦诚的自我批评,他的新诗是“放大了的小脚,”尚未摆脱古典诗词的影响。(4)同样的批评也可适用于许多早期诗人,他们的作品明显地在文字、意象、情调,甚至在韵律方面仿效传统诗歌。其中如俞平伯(1900-1990)、宗白华(1897-1986)、周作人(1885-1967)等诗人,终究放弃新诗而回到旧诗的写作,正意味着他们始终逃不出古典诗巨大的阴影及在新诗实验过程中强烈的挫败感。(此外,现代作家如郁达夫(1895-1945)则一直写旧诗而不碰新诗。)早期现代汉诗的惨淡经营,从鲁迅(1881-1936)一九三四年的评语即可看出蛛丝马迹。距离胡适的文学革命已十七年了,鲁迅认为新诗仍然在“交倒霉运。”(5)
6、我想着先生的呼吸安静而悠长,他最后该是想看一眼家乡便心愿了了的,但他又如何放心把笔搁下?我犹豫着,笔尖在纸上慢慢地滑动:
7、(51)此诗第10行直接来自痖弦1960年的《坤伶》:“十六岁她的名字便流落在城里/ 一种凄然的韵律”(《痖弦诗集》(台北:洪范书店,1981),页149)。
8、(获奖理由)本文以给已去世的诗人余光中写信为线索,表现了自己对先生的理解、敬仰和怀念。一方面是余光中诗歌中纯粹的、美好的世界:有雨,有爱,有乡愁;一方面是现实社会中无奈的、苍白的世界:干枯,淡漠,匆忙。作者具有极好的文字驾驭能力,用诗化的语言将两个世界结合在一起叙写,尤其将自己所了解的余光中的个人作品与经历融合其中,有张有弛,富有感染力。
9、如今,我阅尽人世沧桑,依然在春风中轻扬,一如仙人泼墨石上初绽。只是,人们已不必刻意寻找桃源,身边已经处处桃源,处处欢歌,处处笑语,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10、老婆子火气未消,站在原处,面对空空的屋子,还在不住地出声骂他。骂了一阵子,她累了,歪在床上,一种伤心和委屈爬上心头。她想,要不是自己年轻时得了那场病,她会有孩子的。有了孩子,她可以同孩子住去,何必跟这愈老愈混账的老东西生气?可是现在只得整天和他在一起,待见他,伺候他,还得看着他对自己耍脾气……她想得心里酸不溜秋,几滴老泪从布满细皱纹的眼眶里溢了出来。
11、十六岁的我,见过了无数次五点四十分的朝阳和下晚自习时浑浊的月光,日子几乎是千篇一律地飞速流逝,桌上参考书的数量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
12、不管怎样,时代在发展进步,可是铭记和忘记是一个辩证和烧脑的问题。我觉得要铭记那些陪伴你一路走过的那些人和有价值的老故事,收藏起那些有故事的老物件,感谢它们曾带来的快乐或忧伤、甜蜜或劳碌的梦。仿佛听到老屋旁梧桐树的声音,“簌簌簌”的,那是秋的音乐,不是欢送,是挥手与我告别!
13、 ——余光中
14、加入我们,一起重新回归经典,重获沉静的力量。
15、这首诗对王昭君心理的阐释相当具现代性,这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首先,诗人将王昭君塑造成一个自尊心极强的女子,不甘默默接受命运的支配。但是,她的自尊也是她失败的根由。为了表现这点,钟玲对历史作了若干改写。王昭君本是一个名妓(“我曾是江城一首醉人的歌”),迷倒男人无数。她自恃自己的美丽而拒绝贿赂毛延寿,结果失去了被皇帝召幸的机会。(51)第此诗也可以理解为一首女性主义作品,让在封建中国非人性体制(例如皇帝后宫三千)下的女性享有某种程度的自决和尊严。最后,诗人也暗示王昭君的操作和心计。正如前面提到的,王昭君自愿和亲是因为这是她能得到皇帝的注意和倾倒的唯一机会。这是一种孤注一掷的行为,将她陷入两难的困境:或是和单于生活在冰天雪地的蛮邦,或是永远得不到皇帝的召幸,在永远得不到爱情荣耀的情况下再冷公众中凋谢。凭仗她的美丽兼智慧,她选择了第一条路,而同时也在皇帝的心里留下无法磨灭的印记。当然,得不到的爱情比得到的爱情长久这一认识,使她做出这个决定,但同时此诗也暗示王昭君复仇的快感,一丝优越感,甚至是对汉元帝的嘲弄。他终于不由自主地被她的美丽所眩惑,却无能为力,纵然贵为皇帝之尊。经过王昭君的精心谋划和自我牺牲,在她与皇帝的关系中,她反败为胜,终于让高不可攀的皇帝尝到了失恋失意的痛苦,那她一直默默承受的痛苦。
16、我还能做什么?我还能为了这微不足道的悼念做些什么?我看先生的名字既熟悉又陌生,我无数次为先生惊叹也无数次与先生擦肩而过,我看着先生,却做不到目不转睛,我只是埋在千万人群里的一颗心脏,和所有同类一样与先生若即若离。
17、 她把我领到校医室门口:“记得吗?”——啊,当然!有一个夏天,你中暑晕倒了,我就把你背到这儿,你好重啊,但我当时就一直不停的跑,咱们学校也太大了吧,把你背到了我都快倒了,后来班主任让我回班上课,我就是不回去,我就在这儿陪着你,一直到你醒了以后挂完了点滴。我那天还送你回了家呢,我现在还能记住你家住址哩!
18、那极端的残忍与温柔,随便翻到一万五千六百九十三行中的任何一行,都会令人“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