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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摘抄好句79句)

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1、接下来的理赔细节,恕暂时我无法给出个人建议了。因为行业不同,这个原材料在客户的成品中所扮演的角色,加工工艺过程是客户那边人工失误还是其它因素。1吨原材料货值多少,客户目的国成品加工费多少,客户订单利润率多少?这些很多条件无法得知。如果确实有兴趣,可以私聊把上述问题阐述清楚,我可以力所能及地给出自己的建议。

2、卖家越淡定,越不放弃原则,客户越不敢乱来,反而越尊重你,越觉得你们公司正规。客户若真的是规规矩矩地诚心跟你们做生意,一定会按照你的合理要求来的。这样,我相信大多数卖家也会承担相应的合理的责任。如果客户不是,把你原则摆出来,客户想拖就拖吧,至于他后续想怎样,还要不要继续做生意,letitbe!

3、目前,不少美国大型零售企业在筛选供应商时,产品责任险(PLI,ProductLiabilityInsurance)已经成为了必备要求之一。

4、除事故发生制保单外,还有索赔发生制保单,是指在承保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及提出索赔请求的时间都必须在保险期限内,这类格式保单是无法保障到“长尾巴”风险的,企业在投保时一定要审慎识别。

5、  五是为了减少高档商品在运输、使用过程中的损失,有些人购买商品质量保险,这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6、客户的损失究竟有多少?是否收到最终用户的款?已经加工过的600KG料是否完全报废、还是部分可用?加工费和料的成本占比多少?背景中提到“巨额加工费”,是否超过料本身的成本?

7、《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流向等内容。在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比照从事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的规定,履行建立产品销售台账的义务。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销售者应当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销售。

8、这个同学的问题,客人要求赔偿全部600KG的钱还要免费1吨的材料,是不合乎情理的。

9、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10、如石棉的赔案,虽然理赔是在保单到期十多年后提出,但如确认伤害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通过事故发生制保单,这笔赔偿金依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当年保单的保险金额内承担。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2、由此可知,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若属于食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主张10倍赔偿,而属于一般商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额可以主张3倍赔偿,但是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时,为500元。

13、第你再次联系快递送回来之后,拿回家打开,发现盒子是损坏的。这里存在两个可能,1是运输途中各种原因损坏。2是送错地方后接收人员损坏。不管是哪种原因都应该由快递负责。

14、客户想要赔偿无可厚非,但是我们首先确认的是,我们的货是否有问题,确认厂内库存是否存在同样问题,不能因为客户说有问题就有问题。

15、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16、跟客户讲会立即核查这批料的生产过程,找出问题点,并看是否有快捷而有效的改良补救方案。表明自己是对客户负责任的厂家,让客户不要过度担心,我们会协助他摆平这件事;

17、安抚客户,很遗憾听到这个消息。然后公布索赔流程,客户索赔的话需要先按照什么流程,提交给我们什么证据。然后接下来给客户的2点态度很重要。其一:我们公司一定会非常重视这个案子;其二:只要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绝不逃避。对客户展现这种姿态,完全合情合理。

18、在第二阶段,这里有2个问题。1是如何去界定到手的时间,现在的快递普遍都是违规操作,东西还没有到手,就直接系统内操作签收,所以当场验收就特别重要,当场验货有问题拒收之后,快递这个提前点的签收就失效了,该是快递的责任还是快递的责任,这样卖家就能愉快的向快递追责了。

19、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上述规定可知,不是所有的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都能适用“假一赔三”的赔偿标准,其前提条件是存在欺诈行为,即存在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故意对消费者进行欺骗和误导的行为。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假一赔三”赔付的仅仅是商品或服务的价款,并不是三倍的损失。

20、尽快找到问题发生的根因,产品或业务流程优化,避免后续类似案例再度发生,同时根据情况反馈给客户,以诚相待。

21、如果客户不远,尽可能面谈,效果会更好。我之前遇到这种情况,跟客户面谈后就立刻解决了。

22、如果上述两个方案都不行,客户非得坚持整批赔偿也可以,赔偿分多批进行,时间可以长达1年以上完成(具体看金额),执行起来有挑战。目的是尽量让客户接受前2个方案中的一种。同时对这个客户的长期合作前景做评估,是否值得长期合作或者这个客户的合作关系做重新的评估。总之就是理清楚损失和整体的关系,按照公司的理赔流程,给客户选择方案,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情形。

23、《为减少港口查验时间,阿根廷海关颁布新的货物计重方式》

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视情况不同,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25、  二是在购买时,要索取发票、产品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要了解产品质量保质期,售后服务网点,昂贵商品要了解产品鉴定机构。这样,一旦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手里有证据,心中有底气。

26、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但消费者未使用,合法权利未受到损害,也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退货、更换或维修。

27、标签标识方面:《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对标签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该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28、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是建议投保的,毕竟诉讼费加上动辄数十万美金的赔偿,对生产商来说绝对是一笔沉重的负担,更别说,有些风险远在意料之外,如前面案例所说产品的风险发生在易被忽视的地方,何况产品不只包括物质形态的产品本身,还包括与物质形态的产品一同提供的包装、部件,以及有关产品的说明书、警示标签等资料。

29、《真正的“王炸”来了!12月起,江浙地区工厂再次面临“轮产、限产、停产”!》

30、    因此,你如因过压防护器产品的缺陷造成你财产损失,你可以选择将过压防护器的生产商或楼盘开发商起诉至法院,依法索赔,或与开发商通过谈判协商解决。至于开发商赔偿9000元是否合理的问题,因为过压防护器是否存在缺陷需要有关部门鉴定以及财产损失理赔,需要经过相关程序或经法院审理后才能确定。

31、第好一点的店家会把你的这种行为计算进入成本,为了提高你的购物体验,会直接进行赔付。

32、整批货打一些折扣处理(折扣力度和赔偿特定物料损失相当,或者多一点)。

3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产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产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4、同时,任何问题都可能客户把问题夸大化,也有可能确实问题很大。处理方式也要根据货值的多少看解决方法。如果货值大是大公司可以组织第三方验证问题和检验,最后给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也可以派人过去调研然后解决方法。或者赔偿百分几,再补多少货给客户。或者赔偿百分几的货,看公司的处理方式。有些公司喜欢赔货有些公司喜欢赔钱。这些都基于客户还在合作阶段。如果没有再合作了。我想公司也不会赔任何东西。

35、老客户的话合作了几次?以前是否出现过这种情况,这个产品是否和环境温度等有关?除去这些因素,如果客人是有潜力的客人是否可以去他们国家面谈一下,看下有问题的材料,是否如客人所述。

36、在第一个阶段,只要东西没到你手上,大部分出现问题都是快递的责任,比如文中快递第一次送错地方,那在这一阶段出现的问题,是应该收方客户提出问题给卖家,卖家视具体情况先行理赔给收方客户再向快递追责或者先和快递沟通后给收方客户理赔。

37、想跟Walmart、TheHomeDepot、DollarGeneral、Disney做生意?先买产品责任险吧!

38、产品质量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者是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从而不能提供人们有权期待的安全性,一般是指涉及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缺陷。

39、这种情况补不良品,不要说下次订单时候,我一起补给你。这个时候,先高效,诚意解决眼前的问题;

40、值得注意的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41、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是中国首家旅游法律专业事务所,为旅游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同时,综合业务部提供刑事、房地产、婚姻家庭等法律服务。伟然所主任闵令波大律师长期从事旅游法、公司法和行政法的研究和实践,在业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目前我所律师团队已被一百多家政府机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等聘为常年法律顾问。

42、针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赔偿,上述2部法律是如此规定:

43、到底是先不慌不忙,坚持原则,从客户那边拿到更多证据,先搞清楚足够的质量问题的细节,还是先就马虎回应客户索赔?这个是才我上述所阐述的最最重点!更何况,我个人相信,真正是做生意的理性客户,是会按照原则,按照流程来的。

44、那么,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可以主张多少倍赔偿呢?

45、客户该销售出去的600kg已经销售了,剩下的400kg已经决定不动了。这就说明这个案子,其实时间不是最主要的考虑的因素了,换句话说,从你客户处在的情况来看,他完全有足够的时间来跟你们来谈后续赔偿事宜。明白这一点很重要,非常重要!

46、(3)食品标签、标识的形式及内容完整、合法。食品经营者在将食品上架销售前,应保证标签、标识中必需标注的项目没有遗漏,标注的内容没有违法。例如不能遗漏生产日期,不能遗漏生产许可证号,标注的食品成分不存在不应添加的物质,不存在不应添加的添加剂等。贮存运输安全则是指运输及贮存的方法合规。食品经营者同样需要运输和贮存食品,故应当按照不同食品的运输、贮存条件加以分别处理,导致因运输、贮存不当而造成食品质量问题的,应当承担责任。例如冷柜没有开启、存放温度不适宜等。

47、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48、对于已经用料600kg后相关的直接损失,如加工费,已经同意客户就不做讨论。这个肯定要赔的;

49、评估客户等级,一旦发现赔偿金额过高,客户不愿意妥协。是否放弃还是基于长期合作给予部分补偿?

50、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1、这起案件中,法院判定外套的弹性抽绳存在设计缺陷。实际上,这种缺陷在未造成损失时往往是被人忽视的,生产企业也因此需要付出40多万美元的赔偿。

52、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53、任何时候先让客户把坏的情绪都发泄出来,不要正面去争。因为客户巨额索赔应该也不是初衷,可能是他的客户投诉态度强硬,等对客户造成心理负担或客户维系危机;

54、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5、(2)进货手续完备。包括审查进货企业以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等,确保食品源头的真实、安全、可靠,追索有门。

56、  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文字材料应注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年月日,与购货或接受服务的项目;写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码、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写明受损害的事实,所购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生产单位及与责任人交涉的经过。投诉服务质量时,也应写明责任人姓名(或营业证号)。投诉要举出旁证材料,如购物发票等,最好保留原件,提交复印件。注意,不要邮寄票证、单据及实样,以防丢失。

57、根据客户的实际损失,结合自身的收益,制定三种方案(分别分析优劣势及可行性):①客户少损失或不损失,自己大损失;②客户大损失,自己少损失或不损失;③客户和自己损失共担;

58、另外,如果觉得客户贪婪,要想想自己平时怎么和客户沟通的,有没有拉拢过老客户的心,你了解他吗?他信任你吗?还是做一单生意,赚一单钱呢?如果你足够了解他,就会替他着想;如果他足够信任你,也不会故意刁难你,所以平时的沟通维护,在遇到客诉的时候,最能体会到它的重要性!

59、先认同客户要求理赔的事儿,安抚客户的情绪;

60、这个案例中我分析客户依然还在生气,理由:客户不配合提供不良品率。提出有些超合理的赔偿。所以,我建议,首先稳定客户情绪,重点传达我们有决心和诚意解决客户的问题。

61、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62、首先安抚客户情绪----让客户先从情绪中解脱出来,也表明我们应对客诉的积极立场,这时候千万不能反驳客户,否则就是不负责的表现;

63、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64、PS:这一阶段有些特殊情况:比如我们卖的大闸蟹,如果是客户留的地址电话等信息错误,或者电话关机无人接听或者不方便收件等原因延误了比较长的时间签收,那由于大闸蟹是生鲜会导致死亡,那这个也属于收方客户的责任。但一般的货物不存在延误签收导致损坏的情况。

65、例如,曾发生过一起判例,一个他国生产商在美国境内的准入资产就被用来强制执行对他的判决。随着美国消费者愿意跨国界去追偿索赔,生产商要避免被强制执行赔付只有一条路可走,所有的资产都放在国内,而这显然是不可行的。

66、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获得的保障和服务是不同的,有些保险公司在必要时只出钱,还有一些除了出钱还能出力。

67、鞋子买回来15天内,如果出现上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修理。更换时,经营者应免费为消费者掉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如无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又不愿意掉换其他产品的,经营者应按消费者要求予以退货,不得收取折旧费。更换后的鞋子“三包”有效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此外,消费者如果出于鞋子质量以外的原因不满意,在购买之日起15天内也可以换货,前提是未经穿着,不损不污,不影响第二次出售。

68、“讨价还价”这个词,在国际贸易中,不少人认为只会在售前才会觉得是必要的,比如说价格谈判,付款条件谈判。其实,在售后理赔方面面,并不全是只要客户的要求就是理所当然的,经常也需要讨价还价的,经常也需要谈判技巧的。外贸业务员自主要有这种意识很重要,应该是非常重要!

69、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70、当然,我建议跟供应商说你这个要求的目的是呼应上述解决方案是真的你们很惊讶客户反馈客户的反馈,你们公司非常重视品质,一定要分析原因出来,这款原材料不是这个客户一家在买,你们有责任对你们所有的客户负责。如果这款产品刚好又是新产品的话尤其如此。证明给客户看,你们重视这个案子是认真的,你们工厂对产品品质要求严格是认真的,而不是说好听的句话而已。当然,如果从客户提交的资料中,如果你们已经可以完全有把握分析出质量问题的具体原因的话,这个动作就没必要了。

71、我们让客户去检验到底具体有多少料有问题,到现在也没有给过来。感觉客户要求得太贪婪了,大家怎么看?

72、  商品质量有问题,可提要求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可以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产品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73、今后如何避免类似不良的再次发生——提出你的改善措施。这个可以过2天再发给客户,毕竟,你还需要专业的品保人员来给出解决方案。

74、告诉客户一起来解决问题。根据问题做内部评估,告诉客户这类问题,之前公司也有遇到一次,和客户一起圆满的解决了。

75、让客户提供600KG中有问题的比例问题及具体的问题,公司根据比例再讨论怎么赔偿。原则上底线是补料相应比例的原料,及补料的单位加工成本。先补料,成本下个订单扣除,如果赔偿费很高的话,先砍一半,剩下的采取在多个订单中扣除。

76、    秦 希 燕 联 合 律 师 事 务 所   

77、对于“长尾巴”风险,企业可以通过事故发生制保单将其转嫁给保险公司,事故发生制保单是指在承保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的索赔,只要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在当地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内提出均可理赔。

7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从上文可以看出,适用假一赔十的前提条件是所属商品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类商品,其它非食品类商品或任何的消费服务都不适用,如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在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中选择其中一种赔偿方式。那么,食品安全法假一赔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要以哪个为准呢?消费者权益法第五十五条在最后指出“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法是一般法,食品安全法是特别法,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所以在食品安全出现问题时,以食品安全法为准,其他产品出现问题以消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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